为加快我院成人教育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对我院成人教育收入分配使用管理制定办法如下:
一、收入管理
1、成人教育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
2、各种成人教育收入一律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安排收取。
3、所有成人教育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由学校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使用。
二、分配办法
1、根据当年我院各层次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和年度招生情况,核定成人学历教育年度学费预算收入。年度学费预算中的50%用于成人学历教育经费。超出预算收入部分的60%用于成人学历教育经费。
2、各种形式的培训、辅导、考试等非学历教育收入,占用学校资源的,按总收入的15%上缴学校;不占用学校资源的,按总收入的10%上缴学校,剩余部分由办班部门支配。
3、与其它院校联合办学的收入,按双方协议规定的比例分成,占用学校资源的项目,按我院所占比例分成总收入的25%上缴学校;不占用学校资源的项目,按我院所占比例分成总收入的20%上缴学校,剩余部分由办班部门支配。
4、特殊情况下占用学校资源较多的资金分配另行协商。
三、经费使用
1、由各办班单位支配的成人教育收入,各单位要事先提出使用方案,其中继续教育学院要制定部门核算,经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用途使用。
2、由各单位支配的成人教育收入应优先保证正常教学投入,确保教学质量。剩余部分应主要用于改善部门办学条件。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