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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通知

2013年10月21日 17:37  点击:[]

各部门、各院系:

    按照上级要求,今后在财务报销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 严格控制大额现金使用(2000元以上),不得借支大额现金,必须通过公务卡或转账支出。

    2、公务接待用烟、酒需附写清烟、酒名称的购物小票,禁止使用高档烟、酒。

    3、禁止报销会馆、会所发票。

    4、禁止报销公务接待和会议用鲜花、水果。

    5、超市发票报销时,需附购物付款时机打小票。

    6、禁止购买与学校业务无关的物品。

计划财务处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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