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北校区:
2013年11月29日院长办公会已通过《安阳工学院报销发票甄别工作实施办法》,自今日起开始施行,请遵照执行。
安阳工学院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安阳工学院报销发票甄别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财办[2013]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加强对报销发票的监管,参照《市本级财政预算单位报销发票甄别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不断增强财政预算单位依法取得报销发票、自觉抵制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守法、诚信意识,有效制止财政预算单位使用违法发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现象的发生,并使这一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二、 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1、各院部报账人员及广大教职工应牢固树立风险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和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环境。在取得发票后,务必甄别发票真伪,对本部门拟报销发票进行初步识别审核。
(1)凡写有“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字样的发票,应送交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登记,会计核算科工作人员集中送交市会计核算中心业务大厅“发票甄别”窗口进行甄别。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对经甄别确认为状态正常的国税发票加盖甄别印鉴,对经甄别确认为状态非正常的国税发票,由市国税局收缴。会计核算科工作人员将审验合格的国税发票返还各部门报账人员,履行正常结报程序。
(2)地税发票由经办人员登录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外部网站(http://www.ha-l-tax.gov.cn),对报销发票进行甄别查询。对状态正常的地税发票,须注明“报销发票已经过甄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并签字。对状态非正常的地税发票由经办人员向原开票单位索取符合规定的发票。如果对方无法提供,可向税务部门举报或将状态非正常的地税发票送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地址:海河大道中段路北,咨询电话:2561911 2561910),由市地税局核实确认。
2、各部门负责人在签字审批时,应严格审核业务经办人员是否已签字并注明“报销发票已经过甄别,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审核无误,签字审批后,履行正常结报程序。若不履行发票的甄别、签字、审批等程序,不得进行正常结报程序。
3、计划财务处代表学校对上级部门负责,对各院部申请结报的发票是否经过甄别程序严格把关并进行抽检,对未经过甄别的发票不予受理结报。
4、对于尚未实施网上甄别的发票,由经办部门会同财务处协商办理。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