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在单机或网络上建立起良好的会计电算化软硬件运行环境,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操作使用会计电算化软件,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
二、由财务负责人指定计算机维护与操作使用计算机,未经许可其他无关人员不得使用。
三、各岗位工作人员在操作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不得自行处理。
四、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上机注册名与口令要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一旦有泄露的可能,必须立即更换密码。
五、操作人员在没有退出系统前,不得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关机前要保证正常退出系统和网络,然后按规定程序关机、断开电源。
六、不得使用自带软件或软盘,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对于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应避免改变当前计算机基本系统的设置及影响会计数据的安全。
七、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与操作权限,不能越权、越位操作。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不能向他人提供各类会计数据。
八、输入到计算机的原始凭单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必须经过复核人员审核后才能进行记帐。月末结帐前确保本月凭单处理完毕。
九、记帐后发现输入的内容有误,必须补作凭证予以纠正。不得采用其他任何手段对数据进行处理。
十、建立上机操作登记制度。凡上机操作的人员,都要在“上机操作登记薄”上写明上机时间、工作内容、出现了什么情况等。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